很多企业对战略评估这一环节是缺失的,已经制定的战略经过一年或半年执行之后,是否需要重新调整,往往缺乏系统的思考,这也是战略管理缺失的体现之一。已经存在很多优秀的战略管理工具可以用于战略的执行和评估,例如平衡计分卡管理工具(如战略地图、平衡计分卡等)常常用来制定战略行动,而战略评估可以采用伊丹敬之的优秀战略评价标准。笔者认为,有必要谈谈上述模型中的“五看”(即看宏观与产业环境、客户群体、竞争对手、合作伙伴和企业自身。“五看”最早来源于IBM的BLM框架,后来被IBM的客户——华为进一步发扬光大),“五看”囊括了一个企业在制定战略之前需要深刻洞察的外部和内部环境。这里有必要区分一下“五看”和传统的SWOT框架中的O(机会)和T(威胁)。SWOT分析也是区分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的,不过SWOT在区分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,在外部环境中又进一步区分了“机会”和“威胁”。笔者认为这种区分意义不大。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极其复杂,很难区分哪些是机会,哪些是威胁,往往是机遇和挑战并存;企业内部也往往将劣势转化为优势。没有必要作一步的区分,“五看”中的“四看”(看宏观、产业、对手、客户)体现了这一思想。战略复盘现在也是一个热门话题,但是战略复盘在战略管理过程中不是一个独立的环节,而是贯穿了战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(本书对战略复盘的方法论在战略评估部分也有所简单涉及),有兴趣的读者可以阅读相关的书籍和文献。
作为厂家和零售商的合作伙伴,经销商不仅要承担市场拓展的职能,还要承担费用投入的压力,这里的费用投入既包括自身运营的必要费用,也有和厂家共同分担市场投入的费用,比如陈列费、DM费、促销员工资等。现在中国已经不再拥有人口红利,税收管理和社会保障也愈加规范,物流配送也日渐高涨,这些都会造成经销商用人及经营成本的增加,再加上还要配合厂家投入资源运作市场,这些费用确实不是一个小数。这也就是当前不少经销商只愿意经营高毛利产品的原因,由此才能承担众多费用的支出,否则销量再大也没有意义。看到这里,有的读者可能要问:“既然压力这么大,经销商完全可以不合作,为什么非要承受这样的压力呢?”原因很简单,因为经销商能够赚到钱!天下熙熙,皆为利来;天下攘攘,皆为利往。商业合作是求财不求气,只要有钱赚,只要压力不是完全不能承受,经销商仍然会选择和厂家或零售商合作。更何况这种压力并非一成不变,随着经销商自身实力的增强,这种被动局面也能够得到改变。从本质上来看,这就是一场实力的对话,压力的大小完全和实力的大小成正比。从另一个角度看,经销商自身必须要强大,靠合作方来解压并非根本之道,因为合作方自身也面临着极大的压力,如果他们的压力不大,又何必要转嫁到经销商身上呢?在激烈的竞争中不进则退,进得少也是退,这就是市场经济的规律,既然选择了这一行,就必须接受这样的游戏规则。
 须要指出的是,中国哲学的人本学里所强调的“我”,不是常识意义上的“我”,而是哲学意义上的“我”。也就是说,它不是作为生理我,家庭我、世俗我的个别的“私我”、“小我”,而是作为宇宙我的普遍的“公我”、“大我”。用现代哲学语言来表述,它是有别于“经验自我”的“超验自我”。“超验”者,超越于经验也。“我”,犹如照相机的镜头,它可以拍下世间的万事万物,而唯独不能拍下它自己。因此,“我”已不复有任何经验对象属性,它毋宁说已成为不可指陈的作为前谓词真理的“忘我”、“无我”之“我”,即一种名符其实的彻底的“我”。  也正是从“我”的这种超验性质出发,你才能明白,为什么中国哲学中的“我”不是哲学中的相对的“多”而是绝对的“一”,为什么这种“我”被哲学家们视为先于任何始因和前提的宇宙的终极始因和绝对前提。同时,也正是从“我”这种超验性质出发,你才能明白庄子笔下的“至人”、“真人”之所以可以汪洋恣肆、无往不往地作“逍遥之游”其所寓含的哲学深意:  若夫乘天地之正,而御六气之辩,以游无穷者,彼且恶乎待哉(《庄子·逍遥游》)。  至人神矣!大泽焚而不能热,河汉沍而不能寒,疾雷破山而不能伤,飘风振海而不能惊。若然者,乘云气,骑日月,而游乎四海之外,死生无变于己,而况利害之端乎!(《庄子·齐物论》)  这里的描绘并非痴人说梦。如果你一旦明白庄子学说里的“天地与我并生,而万物与我同一”(《庄子·逍遥游》)里的“我”并非“经验自我”,而是“超验自我”的话,那么这种描绘就丝毫不为过分。其实,庄子在这里所极力渲染的“逍遥”之说,正是对“超验自我”的“我”的超越性的传神之论。  庄子认为,这种“我”不独与“经验自我”迥然异趣,而且唯有舍弃、超越“经验自我”,“我”才能真正地回到我自身。在他看来,“经验自我”的“我”被功利所驱使,被事非所固执,被形体所限制,是一种被外在对象牵着鼻子走的“假我”,它恰恰是“向我属性”的丧失而不成其为“我”。故“人之君子”即为“天之小人”(《庄子·大宗师》),而要回到真正的“我”,就必须摆脱掉所有这一切,“忘我”才能“有我”。这就是庄子学说中回到“无我之我”的“坐忘”方法论的提出:  颜回曰:回益矣。  仲尼曰:何谓也?  曰:回忘礼乐矣。  曰:可矣,犹未也。  他日,复见,曰:回益矣。  曰:何谓也?  曰:回忘仁义矣。  曰:可矣,犹未也。  他日,复见,曰:回益矣。  曰:何谓也?  曰:回坐忘矣。  仲尼蹴然曰:何谓坐忘?  颜回曰:堕肢体,黜聪明,离形去知,同于大通,此谓坐忘(《庄子·大宗师》)。  因此,正如在中国古代道的学说里,其认为直悟道就必须“为道日损”而破除对日常经验的而的偏执一样,在中国古代“我”的学说里,其坚持要回到“我”也必须克服对日常我的迷信。但是需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,尽管中国哲学鼓吹“我”的超验性,但是无论这种超验如何超验,它都依然是一种内在于我的经验里的“非我莫属”的超验,即所谓的“内在的超验”。因此,它完全不同于那种外在于我的经验的而与我全然无涉的“外在的超验(正如西方哲学中的“上帝”、“理念”、“物自体”等概念所表明的那样)。易言之,它既是超验的,又是内在的,既是“无我之我”,又是“有我之我”;“勿助”即为“勿忘”,从“经验自我”的撤出也恰恰是最真实最彻底地向其返回。从这意义上讲,正如中国哲学里形而上的道即为形而下的器一样,中国哲学里“超验自我”与“经验自我”最终也亦是二而一的。  这是一种为中国哲学所特有的“不即不离”的关系。它毋宁说为我们揭明了中国古代人本主义学说的“极高明而道中庸”的性质。也就是说,既然“我”并非“经验自我”而为“超验自我”,那么,中国古代的人本主义并非一些人所断言的那样没有超越精神,而恰恰相反。对于中国人来说,人性即神性,正是人本身在世间万事万物中脱颖而出,成为宇宙超越精神的真正象征。这是其一。其二就是,既然这种“我”又内在于“经验自我”中,那么,我对超越性的追求就无需远离世俗另辟蹊径去企求,而恰恰相反,正如“唯下学可以上达”一样,从“践形”中就可以“尽性”,我的超越性并非什么神秘的幽灵,它其实就体现在具体生动的我的日常生活之中。  于是,我已经成为一种两栖的我。我不仅可以脚踏实地生活在世俗世界中,而且同时也可以出神入化地与神相会。因此,对于中国古人来说,入世即为出世,“性尽”就可“神穷”;虽“不住涅槃”但却能“立地成佛”,虽“不舍众生”,但可直面死的威胁。故中国文化没有宗教却胜似宗教,不越世俗而又远远超越世俗。而这一文化尽管不失平和但其雄风历千年不灭,不正也可以从这种“内在的超验性”里为其找到最好的注解吗?  王阳明说的好:“吾儒着相,其实不着相,而佛氏不着相,其实着了相”(《王文成公全书》卷三)。如果说中国哲学是一种“内在超验”型学说,其内在性(“着相”)与超越性(“不着相”)不可分离而最终由内在性推出超越性的话,那么,西方哲学则是一种“外在超验”型学说,其超越性外在于内在性里而最终走向超越性的取消主义。也就是说,西方哲学固然不乏对“我”的积极肯定,但是,其“见理不能穷理”则必然“见性不能穷性”,无论是其“我思故我在”的“我”还是其“我欲故我在”的“我”,“我”都依然囿于“知性”、“情欲”这些经验的对象性里而最终仍不失为一种“经验自我”。这样,“小我”被西方人牢牢地据为己有,而真正本体的“大我”却被慷慨地奉送给彼岸的上帝,于是,在西方人那里我们看到这样一种自相矛盾的哲学游戏:一方面我不无骄傲地宣称我是“万物的尺度”而把唯我论推向极致。另一方面我却极为谦卑地听凭上帝对我的主宰而使我成为唯“他”是从的东西。  这是“我”的一种真正的迷失。在近现代,这种迷失不仅没有缓解而相反地由于种种“假我”力量的迅猛扩张而使其危机日益深重。同时,也正是基于对这一哲学困境的反思,在西方文化领域,一场一反西方传统的、旨在从“外”转向“内”、从“彼在”转向“此在”的“本体论革命”正在兴起。而这不也正向人们表明,中国古代的“内在的超验”的学说不仅没有过时,而且随着时代的进展推移而日益显示出其不朽的生命力吗?
完成营销“最后一公里”的关键是什么?有的人说是服务,有的人说是质量,有的人说是品牌,而从娃哈哈的实战中我们却可以读出一个全新的答案:有钱赚。这是宗庆后经常强调的,让谁跟我们做就得让谁有钱赚。宗庆后经常说:“商家逐利”是本性,如果不让经销商赚钱,那么他就要跟我们过不去,就失去了合作的基础。因此,作为区域产品稳定的基石,价格体系坚决不能动摇,否则,谁触动就处罚谁。尤其是当下经济形势低迷,产品动销乏力,那么老产品、新产品的老批号问题就会再次触动价格体系。老板一再强调,这个环节就是天花板,谁触碰就是碰到天了,就要受到处罚、就要下课!价格体系其实对于各个行业的厂家都是一样的,每个层级就是每个层级产业链条参与的生存之本,动摇之则失去了根据地。如果动摇“最后一公里”的利益分配问题,就失去了根据,就无法持续纵深发展。我们公司是以农村包围城市著称的,也就是说公司的价值链条就是纵深价值。这些年外界在质疑联销体是否还行,宗老板老矣,尚能打否?关于联销体的精髓,可能大多数人羡慕的是,淡季工厂停工,做业务发不了薪水,而娃哈哈一到年终签协议,经销商上款就可以抵消淡季的三个月销售额。其实大家看到的是利好,没有看到我们公司联销体的精髓是给经销商兜底。公司任何利好,第一桶金肯定是给经销商的,因此,人家才会上款。那么就有人会质疑,你说的那么好,为什么现在不管用了?还是老话说得好,时也势也!当时针对经销商是对的,为什么?因为整个市场处于经济的迸发期,饮料处于井喷期,产品供不应求。因此,只要产品到了经销商处,就意味着营销工作的完成。当下肯定就不行了,为什么?大家都知道今年特别流行的一个观念:新常态。当下的生产厂家和营销公司必须依据新常态进行新打发,因为当下已经是完全的买方市场,是消费者一票否决制,谁不尊重消费者,谁将彻底被时代的大潮所淘汰出局。其实当下的娃哈哈,老板也在转变,公司专门成立了为经销商卸库和推广的16人小组,就是出于两个目的:一是把产品卸库到终端;二是帮助经销商做拓展活动,增加新产品与消费者的黏度。还是老话,江山不是一天打下来的,但是可以一朝毁掉。当下我们公司处于下风口,先改变确实需要更多的努力和毅力,外界的质疑仅仅是说说罢了,船大难掉头,但是我们真的看到了老板在改变。
面对公司不断成立分公司、子公司的情况,Y公司已逐步向着集团性组织的架构发展,林枫认为有必要尽早构建基于未来集团性组织的HR服务架构。于是他组织HR团队讨论拟定了《分公司、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则》。一方面界定了总部对各分公司、子公司的管控领域与方式,具体需经总部HR高管及CEO书面确认的事宜,比如:分、子公司的人力资源年度整体预算方案;分、子公司的高层聘用或任免;分、子公司的激励机制方案。另一方面,确定了总部与分、子公司在HR运营工作(包括招聘、培训、绩效管理、薪酬福利等方面)的分工,总体分工原则是:总部人事行政团队在集团层面提供各模块相应工具、方法指导及资源共享,提升整体运营效能;本地化、个性化的工作,通过集团HR的赋能,逐步复制至各子公司HR,由分、子公司更为高效地完成。界定了以上管理规则与分工规则后,林枫在与各分、子公司负责人及HR负责人充分沟通讨论的基础上,分别选取了一个分、子公司进行试点,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,再逐步向其他分、子公司进行推广。近期,林枫读了一篇关于微服务的文章,这篇文章让他有豁然开朗的感觉,微服务的理念架构完全可以应用到人力资源领域,特别是对于规模较大的集团性企业(如跨行业、跨国家、跨区域的企业,存在多个迥然不同的客户群体),可以从集中式的HR管理架构转为以微服务为基础的分布式架构。具体来说,集团层面只是提供一片土壤,内部不同的组织在这片土壤上可以开发个性化、独立化的HR服务,这种服务可以高度灵活的优化与迭代,甚至改变与删除并衍生出新的服务,不强调集团层面的政策、动作的一致性,只设立必要的接口就可以,这样可以最大化的提升集团HR管理的效率、体验并降低成本。说到底,就是集团企业是“管委会”的角色,只提供一片田地分给你,你可以独立管理,这里种玉米、种红薯、种花生大豆还是各种果树,随便你,只要你符合我对田地管理的一些基本要求就可以,每年给我交田地租赁费用,还有收入的分成,你享受田地管委会提供基础服务,也可以调用“管委会”的资源一起在特定时间提供特定的服务。当然,以上只是林枫初步的一个思考,后续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,还会进一步实践与探索总结。
(一)以终为始的学习逻辑战略学习应先明确“输出成果”,再倒推“输入方法”。先掌握战略系统的三大模块(经营哲学、商业模式、发展战略),明确最终要形成的成果结构,再学习市场分析、五看三定等工具,避免陷入“学了一堆工具却不知如何应用”的困境。例如先确定“目标客户是谁、提供什么价值”(商业模式核心),再通过市场调研验证客户需求,效率更高。(二)中小企业的实践建议(时间01:24:27)中小企业无需复杂工具,可直接套用框架:1、梳理经营哲学:明确对客户、员工的核心认知(如“客户优先”“员工是伙伴”);2、设计商业模式:确定目标客户、核心价值(如“为县域市场提供高性价比日用品”)、盈利点(如通过规模采购降低成本,赚取差价)、绝活(如本地化供应链);3、规划发展路径:选择“先渗透本地市场,再开发周边县域”(市场渗透+开发),聚焦资源在供应链优化上。(三)常见误区规避混淆“目标”与“战略”:“明年营收1亿”是目标,“通过新增3个县域市场、优化20%供应链成本实现目标”才是战略;忽视系统一致性:例如战略定位于“高端市场”,但激励仍以“销量”为核心(而非“客单价”“客户满意度”),易导致方向偏差;盲目多元化:进入与核心能力无关的领域(如餐饮企业跨界做房地产),资源分散且难以形成协同。
穆尼对组织的界定很有意思,在《组织原理》中,他开宗明义就要纠正人们脑海中组织概念的误差。人们一般都认为,组织具有一定的规模。穆尼则声称,组织并不都是宏大的,只要有人与人的合作,哪怕只有两个人,也是一个组织。穆尼用了一个简单的例子——搬石头,来说明组织的三个原理。他说:两个人合作搬石头,都有一个共同目的——将石头挪开,而在搬运的过程中,就会呈现出组织的基本原理。在最开始搬石头的时候,两个搬运者必须齐心协力,如果不合作,那么一个人的努力就是无效的,所以,组织中的第一个原理出现了,即协调(co-ordination)。为了得到协调,这两个人中的一个必须通过喊号子来统一行动,一声“嗨哦”(英文为heavyoh)或其他等效的口令,使两人的步调一致,这便是组织的第二个原理,即领导或命令(leadershiporcommand)。而命令发布和执行中,就会产生两人分工,这种分工使另一个人在搬运的过程中会给发令者提出建议,这又产生了必不可少的第三个原理,即参谋(staff)。随着组织的扩展,参谋原理会演化为职能划分。当然,还有其他原理。不过,这三个原理是必不可少的,它们是组织的根基,是支撑组织的核心内容。这个“搬石头”的例子是如此经典,致使后来的许多名师大腕,像巴纳德、德鲁克等人,都在解释组织时套用或者化用了这个例子。仅凭这个例子,穆尼已经奠定了管理学从古典到现代的中介地位。用简单的例子概括出的组织三原理,并不限于企业,同样适用于国家、教会、军队。而且这些原理的出现不是偶然的,人类历史有多悠久,它们就有多古老。它们不是新生概念,而是一直存在的普遍原理。从表面来看,或许各个组织类型各异,互不相同,但如果将它们进一步分析,都会得出这三个原理。以军队为例,为了取得作战的协调行动,惯用的原理是直线式的命令(line)和专门化的参谋(staff)。如果撇开具体术语表述的差别,只看这些术语的来源和它们在军队中的实际应用情况,就会发现,军队的组织原理,同市政组织、教会组织等公共部门的组织原理,在本质上是一致的。到目前为止,关于组织最经典的定义来自于巴纳德的《经理人员的职能》(1938年出版),即“组织是一个协作系统”。然而,如果仔细对照巴纳德和穆尼的论述,不难发现,巴纳德对组织历史的回顾,对非企业组织的强调,甚至包括用搬石头来举例,都有着明显的穆尼痕迹。不同处是穆尼的论述更直观,而巴纳德的推理更严密。可以断言,没有穆尼的前期研究,就没有巴纳德在组织理论方面的后来居上。至今学界没有人讨论穆尼对巴纳德的影响,这对于管理思想史研究无疑是个缺憾。